亚洲城娱乐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沁政办发〔2019〕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亚洲城娱乐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能力,确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快速有效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工作紧张有序进行,现场证据不受人为破坏,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通知》、《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晋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亚洲城娱乐官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快速高效,信息共享。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可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路段、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文旅局、县农机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有关保险公司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和类别,指挥各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根据交通事故的发展程度、涉及范围下达应急命令;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2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实际编制修订应急预案,接报、整理、通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规定,向县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置建议。
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协调新闻媒体按照事故处置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监控。
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涉及国外、华侨、港澳台等有关人员交通事故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及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事故救援、现场警戒、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置,同时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减轻道路拥堵,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事故排险救援和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不含煤层气)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
县能源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煤层气行业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
县卫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医疗、急救部门开展伤员救治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县指挥部指令和需求,协调周边市、县医学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中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工作,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县发改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县商务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县交通局:负责所属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组织有关部门征用救援车辆,协助调查组评价公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予以处置。
县住建局、县公路段:负责所属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协助调查组评价公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予以处置。
县民政局:负责协助指挥部协调、处置无人认领遇难人员遗体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检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的培训。
县财政局: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及时将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全额划转至省财政厅救助基金特设专户。
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状况的监测和预报,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
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道路、旅游车辆及旅游景区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做好农机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根据指挥部授权、指示,在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事故信息,并及时收集网络舆论,对网络舆情进行正面引导,同时协调做好信息发布和媒体记者接待服务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援以及灭火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协调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有关保险公司:负责及时支付或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用并开展理赔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的综合指挥协调工作。
2.4应急联动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中,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联动,涉及火灾或车辆变形严重需破拆时通知消防部门联动;涉及人员伤亡通知卫体局、120急救中心联动;涉及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人员时通知卫体局、疾控中心联动;涉及押运罪犯的车辆或运送大额钞票、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车辆通知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联动;涉及学生伤亡时通知教育部门联动;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辐射物时通知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生态环境沁水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管理部门联动;事故发生在桥梁上、隧道内的,通知桥梁、隧道所属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联动,及时发布信息,设置警示标志,指挥疏导桥梁上或隧道内滞留车辆、人员尽快驶离桥梁、隧道,防止在桥梁、隧道两端形成拥堵;事故发生在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道路上,通知交通局、公路段、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联动。
3预警
因天气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相关部门应按照《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等级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3.1一级(红色)预警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1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3.2二级(橙色)预警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3三级(黄色)预警
(1)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8级以上大风、能见度≤50米的特强沙尘暴或者大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四个(含)以上乡(镇)的。
(2)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3)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雨雪等原因,将导致国(省)道、高速公路等主干道大面积积雪、结冰的。
(4)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其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依据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是指造成3以上死亡的,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事故。
(2)Ⅱ级应急响应,是指造成1—2人死亡的,或者1—9人重伤的,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事故。
4.2信息报告与处理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由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交警人员做出事故快速评估,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对于Ⅰ级应急响应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可能发展成为Ⅰ级应急响应以上的交通事故,县指挥部办公室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市交警支队;对于Ⅱ级应急响应或者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交警支队。
依据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等情况,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所规定的应急响应。当现场交警无法判断事故级别时,将现场情形报告给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县指挥部组织专家判断事故情况。
4.3分级响应
(1)当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在县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2)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力处置,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交警支队。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当本级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控制事故发展,可能导致更大社会灾难的,或事故影响范围跨本级行政区域的,可提请上一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当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直接接管指挥处置权时,县指挥部应及时移交指挥权并根据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4.4特殊情形的应急响应
(1)当交通事故发生在桥梁上或隧道内并造成桥梁、隧道损坏导致交通瘫痪无法通行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启动其相应的应急响应。
(2)当交通事故导致了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和爆炸的衍生事故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应急管理、能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先期响应队伍和单位
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医疗急救部门、事故发生乡镇政府是应急响应的第一响应队伍,交警部门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组织责任单位;当先期应急力量不足时,县指挥部视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范围。
4.6成立现场工作组
县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并根据案情需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抢救组、事故勘验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外围警戒组、情报信息组五个组,负责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1)现场救援组:在事故现场抢救过程中,根据案情的不同,抢救组由县卫体、公安、消防、工程救援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由县卫体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工程救援等为成员单位。
现场救援组负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集必需设备,赶赴交通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并排除事故险情等。
(2)事故勘验调查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发生火灾时,指挥部组织协调消防部门人员参与事故勘验调查。
事故勘验调查组负责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设置标记;依法对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在现场抢救伤员结束,险情排除,勘查完毕后,指挥撤除现场工作;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对知情人员进行走访;对肇事车辆、尸体进行检验或鉴定;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尽快查明伤亡人员姓名、车属单位、事故原因等有关情况,依法惩处肇事者。
(3)现场警戒组:由县公安局牵头。
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外围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确保在抢救伤员过程中,不发生次生事故,不发生哄抢财物现象。如有围观人员或伤亡人员家属在现场闹事,应采取快速、果断的措施予以处置。
(4)情报信息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抽调专家组成。
情报信息组负责根据现场形势,科学、及时制定应急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咨询;参与事故及调查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宣传资料的拍摄等工作,为领导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及调查情况,配合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开展舆论分析和引导等工作。
(5)善后工作组:由总指挥任组长,抽调县财政、民政、公安、卫体、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如伤亡人员籍贯大部分为同一地区,则伤亡人员籍贯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善后工作组。
善后工作组负责尽快筹集并垫付医疗费、丧葬费,联系转院、出院等工作,确保不延误伤员的救治;安抚伤亡人员家属,努力确保伤亡人员家属情绪稳定;协调保险公司、车属单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提前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丧葬费。
4.7信息发布
发布信息是由情报信息组根据调查的证据确认后,经县指挥部审核部门后授权相关部门发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等。
4.8信息共享
(1)根据现场掌握的最新信息,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增加新的联动单位和信息共享范围(如交通、民政、卫体、应急、生态环境、保险等有关单位)。
(2)经调查后确认的详细案情
由公安、检察、交通和应急管理部门(涉及刑事侦查秘密的除外)共享。
(3)善后情况信息
由公安、民政、保险、财政等有关单位及其他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共享。
4.9响应结束
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已消除,由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善后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善后费用由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解决。
5.2社会救助
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管理人应当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三)车辆肇事后逃逸的;(四)其他需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
5.3保险
相关保险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并积极开展赔付工作。
5.4调查和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依法进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培训,提高各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素质和相互配合能力,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补充人员,确保应急救援人员足额满员。
6.2车辆设备保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本县道路里程、交通流量、道路状况,历年交通事故数量等情况,装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明车和调查用车,配备勘查、照相、摄像、照明等专用设备。
6.3救助费保障
在县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基础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
7附则
7.1预案制定与发布
(1)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本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相关职责和任务,制定部门配套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2预案修订
本预案三年修订一次。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上位预案、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3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7.4奖惩
对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5宣传、培训和演练
广泛宣传交通事故急救知识,在学校普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对交通事故急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在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增加交通事故急救常识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和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互救能力;全县每3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演练,各乡(镇)每年组织1次以上演练。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沁政办发〔2015〕12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2.亚洲城娱乐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联络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县委办公室 | 7022443 | 24 | 县气象局 | 8086134 |
2 | 县政府办公室 | 7022944 | 25 | 县文旅局 | 7028386 |
3 | 县委宣传部 | 7022243 | 26 | 县农机局 | 7022631 |
4 | 县政府新闻办 | 7022934 | 27 | 县融媒体中心 | 7022672 |
5 | 县委统战部 | 7022363 | 28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7062777 |
6 | 县政府外事办公室 | 7022944 | 29 | 县移动公司 | 13935688000 |
7 | 县公安局 | 7027516 | 30 | 县联通公司 | 7029444 |
8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7022444 | 31 | 县电信公司 | 6940005 |
9 | 县人武部 | 2043067 | 32 | 龙港镇人民政府 | 7098078 |
10 | 县应急管理局 | 7022915 | 33 | 嘉峰镇人民政府 | 7082010 |
11 | 县能源局 | 7022018 | 34 | 端氏镇人民政府 | 7033600 |
12 | 县卫体局 | 7022312 | 35 | 郑庄镇人民政府 | 7030002 |
13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022982 | 36 | 柿庄镇人民政府 | 7046550 |
14 | 县发改局 | 7022453 | 37 | 郑村镇人民政府 | 7086303 |
15 | 县商务局 | 7022585 | 38 | 中村镇人民政府 | 7055074 |
16 | 县交通局 | 7028338 | 39 | 固县乡人民政府 | 7042624 |
17 | 县住建局 | 7025158 | 40 | 胡底乡人民政府 | 7040010 |
18 | 县公路段 | 8089039 | 41 | 张村乡人民政府 | 7052001 |
19 | 县民政局 | 7098444 | 42 | 苏庄乡人民政府 | 7075002 |
20 |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 7022534 | 43 | 土沃乡人民政府 | 7051003 |
21 | 县自然资源局 | 7022986 | 44 | 樊村河乡人民政府 | 7078515 |
22 | 县教育局 | 7022293 | 45 | 十里乡人民政府 | 7045152 |
23 | 县财政局 | 7022411 |